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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点位与设备安装
5.1 点位设置要求
5.1.1 建筑施工监测点位设置要求
5.1.1.1 根据建筑施工占地面积确定监测点数量,监测点数量应符合表 2 的要求。DB13/T 293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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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建筑施工监测点数量设置
占地面积 S(m
2
) 监测点数量(个)
S≤5000 ≥1
5000<S≤10000 ≥2
10000<S≤100000 ≥4
厂>100000
在 10 万方米少设置 4 个监测点的基础上,每增加 10 万方米少增设 1 个
监测点(不足 10 万方米的部分按 10 万方米计)。
5.1.1.2
监测点位应设置于施工区域围栏安全范围内,可直接监控施工场地主要施工活动。监测点位不宜
轻易变动,以保证监测的连续性和数据的可比性。
5.1.1.3
监测点位应优先设置于车辆进出口处,监测点位数量多于车辆进出口数量时,其它监测点位应结
合常年主导风向,设置在工地所在区域主导风向下风向的施工场地边界,兼顾扬尘大落地浓度。
5.1.1.4
当与其他建筑工地相邻或施工场地外侧是交通道路且受道路扬尘影响较大时,应避开在相邻边界
处设置监测点。
5.1.2 市政建设施工、公路施工、铁路建设施工等监测点位设置要求
5.1.2.1 非线性工程的市政建设施工根据其占地面积确定监测点数量,监测点数量应符合表 2 的要
求。
5.1.2.2 市政建设施工、公路施工、铁路建设工程等线性工程每个标段宜设置 1 至 2 个监测点位。
5.1.2.3 监测点位应设置于施工区域围栏安全范围内,可直接监控施工场地主要施工活动。监测点位
不宜轻易变动,以保证监测的连续性和数据的可比性。
5.1.2.4 监测点位应优先设置于车辆进出口处,监测点数量多于车辆进出口数量时,其它监测点位应
结合常年主导风向,设置在工地所在区域主导风向下风向的施工场地边界,兼顾扬尘大落地浓度。
5.1.2.5 当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邻或施工场地外侧是交通道路且受交通道路扬尘影响较大时,应避开在
相邻边界处设置监测点。
5.1.3 料堆场地监测点位设置要求
5.1.3.1 根据料堆场地占地面积确定监测点数量,监测点数量应符合表 2 的要求。
5.1.3.2 监测点设置于堆场边界范围内,且可直接监控散体物料堆场主要生产活动。监测点位不宜轻
易变动,以保证监测的连续性和数据的可比性。
5.1.3.3 监测点位应优先设置于车辆进出口处,监测点数量多于车辆进出口数量时,其它监测点位应
结合常年主导风向,沿堆场边界设置。
5.1.3.4 当与其他散体物料堆场相邻时,应避开在相邻边界处设置监测点。DB13/T 293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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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监测点周围环境和采样口设置
具体要求见附录 A。
5.2 设备安装要求
5.2.1 施工现场应做好扬尘在线监测仪的地基及护栏建设。
5.2.2 监测设备的采样口距任何反射面应大于 3.5 m。
5.2.3 施工现场应提供在线监测仪所需电源,技术指标按 GB 50194 和 JGJ 46 的相关要求。
5.2.4 太阳能供电监测仪,安装位置应保证 4 h 以上光照时间。
5.2.5 施工现场应落实现场责任人员,做好安全防护。
5.2.6 监测点设备防雷应符合 GB 50348、GB 50343、GA/T 670 和 JGJ/T 16 的相关要求。